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: 2009年11月24日 来源: 南方都市报 作者:三季稻 街谈 在外人看来,我们消费者的发票意识是过得硬的。比方说,遗失在地铁里的发票,保存齐全,记录着公款旅游的大气;公款嫖娼后也不忘写上“招待费”的名目,回去报销,纳税人买单,公仆快活地开票;还有呢,闹市中小贩们面无表情地念叨“发票发票”,也是个购销两旺的象征;更不用说手机短信里每天殷勤贡献的发票信息了。发票紧连着钞票的情况下,是招人爱的。 另一方面,商家少开一张发票,就多了一份偷逃税的点数。在纳税人的钱没被当数的情况下,偷逃税还没完全和信用、守法、形象挂起钩来,相反倒会被当作灵活经营的招数,各显其能,编理由,找借口,发票紧紧攥在手,不给。网络调查,拒开发票,广州的小店杂货铺高居榜首,其次是餐饮业、美容美发业、学校的一些收费项目、房屋装修、家电维修等,网上购物、搬家公司、电影院也在很难索要发票之列。消费者要发票的积极性也下降了(昨日《羊城晚报》报道)。 用的要是公款,不给发票,等于是让人放血,找你拼命,不可能不给。商家不愿意开的,买者可要可不要的,基本上是日常、家庭生活自己掏钱买单的。一般来说,索要发票是这么几个目的:作为产品维修或后续服务的证明;作为产品买卖或服务质量跟踪的依据;顺便刮个奖。这样来看,小杂货铺、餐饮、美容美发不给发票,消费者也视为当然,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。不开发票,买支日光灯便宜三块,给餐费打个九折,或是送个面部护理,你难道真的想刮中个奖么,不能和自己的腰包过不去,选择哪一个,是理所当然的了。老百姓都是经济理性人,会估量发票的分量,自有其柴米油盐的盘算。 一腔正气者看来,这是纵容商家偷逃税的行为,破坏了法律明确的税收征管秩序,双方合谋挖国家税收的墙角,索要发票不成也不积极举报,不为国库作贡献,是公民素质拿不出手,主人翁意识不强的表现。表面上看,似乎是这个道理。所以,税收机关也在整天念叨“要发票要发票”,鼓励消费者向商家要要要,还打算对发票抽奖进行改革,增加奖励金额、数量,扩大中奖范围,以资鼓励。 不过,未必会有根本的改变,除非是凡刮必中,像我等觉悟不高者,不一定积极配合,原因也简单:与自己的利益没什么关系。老百姓纳税,或是监督商家纳税,目的是向政府购买品质有保障的公共服务,教育、养老、医疗、住房等,要靠政府积聚的公帑来帮衬解决。你收钱的时候声势浩大,用“纳税光荣”几个字打发了,转身就自顾自地把纳税人的钱当取款机,你们心爽我们心寒,要你们提供“发票”——详细又说得明白的公共财政报告——的时候,要么说是国家机密,要么是糊涂账,把我们当吃草挤奶的奶牛啊? 我要发票,政府也要出示“发票”,发票紧连着权利的情况下,它也是招人爱的。否则,贪小便宜的德行可能会继续发作:老板,来听可乐,发票就不要了,大家都不容易。